2005年9月7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西藏:酝酿出台野生动物“肇事”补偿金
季明 吴宇

  据新华社 为了缓解农牧民对日益增多的野生动物破坏财物和牲畜的抱怨,西藏正在考虑出台一个野生动物“肇事”的补偿标准,以经济手段鼓励农牧民的环保热情。
    西藏自治区林业局保护处处长卓玛央宗介绍,政府的初步设想是在自治区层面建立野生动物“肇事”补偿基金,今后农牧民发生因野生动物“袭击”而导致财产受损的情况,经过个人申报和政府核准后就可获得补偿。
    西藏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典型的地区之一,区内有125种野生动物被国家列为重点保护对象。近年来,野生动物“扰民”事件频频发生,主要“肇事者”包括棕熊、黑熊、野牦牛、雪豹、岩羊等。
    世界最大的自然保护区——羌塘自然保护区内的那曲地区双湖特别区,10年来野生动物累计给当地牧民造成的损失在100万元以上。西藏自治区林业部门估计,每年投诉野生动物侵犯群众利益的金额近50万元。